前程无忧网友“feiliao”的困惑:
听同事说请事假要扣很多钱。我想问问,劳动法里有没有规定,请事假到底该怎么扣钱?是按照底薪/21.75天算,还是按照底薪/当月应出勤天数算?别外,公司是把月薪+津贴、补贴所有的钱都加在一起除以天数来计算的,这样合法吗?
前程无忧特约劳动法专家苗其巍答复: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所以一般都以此数计算。
至于假期工资计算基数,各地规定各异。一般来说,双方可以约定,如无约定,按照当月的所有收入作为基数;但也有些地方按一定比例折算,如上海按所有收入70%折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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