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程无忧网友的疑问:
我司最近被另一个公司收购了。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两年前,合同有效期是两年。被收购后,公司改名了,但我还一直在公司工作,只是劳动合同一直没有重新签。
现在公司通知要重新签合同,是以新公司的名字来签合同。我想咨询下在这种情况,如果续签合同公司对员工有一定的补贴吗?如果个人不想续签的话有没有补偿?
前程无忧劳动法专家阿克答复:
公司收购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原公司股份被其他公司收购,公司主体没有注销,而是更名;另一种是原公司主体注销。
如果现在合同到期,而你不想续约,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如果恰巧你原先的公司也不希望和你续约,而是要和新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利用这点,和公司做出协商,看看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从而获得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你同意续约,理论上说,原先的工作年限由新公司继承,所以是没有补偿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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