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日起,《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正式生效。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工种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对于首次上岗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三个月的实习操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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